視覺中國又攤上事兒了!8月15日,星空攝影師戴建峰在社交媒體表示,接到視覺中國打來的“維權”電話,稱他在社交平臺上使用了173張該圖庫的照片,被要求賠償8萬多元。而這些所謂的“侵權”照片,均為戴建鋒自己拍攝。
(資料圖片)
面對原創者和網友的質疑,視覺中國回應稱,戴建鋒與商業圖庫StocktrekImages以及Getty Images建立了授權銷售關系,視覺中國是Getty Images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獨家合作伙伴,所以“涉事圖片的銷售授權鏈條清晰完整”。16日上午,戴建峰否認了視覺中國的說法,堅持要求視覺中國停止索償行為。
該事件引發網絡大討論,其中的爭議點在于:視覺中國的維權行為是否合理?商業圖片市場為何糾紛頻發?商業圖庫掌握大量圖片素材,涉嫌“碰瓷式”維權的行為有何危害?專家認為,視覺中國只有獲得了著作權人的專有許可,且合同明確約定排除了作者使用,維權才有合法基礎。
焦點一:維權是否有據?
專家釋法:取決于是否獲得專有許可
視覺中國的此次維權行為,是“碰瓷式”維權,還是表達合理主張?對此,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影航表示,我國著作權法并沒有“銷售權”這一權利,涉及的相關權利是發行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視覺中國所稱“銷售權”是否包括上述權利,需要具體看合同約定來判斷。
廣東金領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堯國林認為,如果攝影師與視覺中國的書面約定中有依法認定的專有許可,也就是說,采用了排除著作權人本人使用的授權方式,那么視覺中國確實有其維權理由,反之則維權沒有合法基礎。
王影航進一步解釋,只有確認Getty Images獲得了涉案圖片的轉授權權限,且視覺中國獲得了Getty Images對于上述圖片的“排除作者在內使用的專有許可權利”,視覺中國才有維權的基礎。
“若視覺中國沒有得到合法授權,卻以著作權人或者被許可人的角色進行維權,其存在捏造侵權事實進行惡意維權的嫌疑。若提起訴訟且情節嚴重,還可能構成虛假訴訟罪。”王影航說。
記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北京雷騰律師事務所的王軍義曾實名舉報視覺中國旗下兩家公司涉嫌詐騙罪和虛假訴訟罪。8月16日,王軍義告訴南方+記者,視覺中國曾因舉報一事向北京雷騰律師事務所和他本人發起名譽權侵權訴訟,但被法院駁回。
據北京雷騰律師事務所官網發布的該名譽權糾紛案的判決書,法院裁定視覺中國提供的《授權確認書》只能證明Getty公司向漢華易美公司(即視覺中國子公司)進行授權的事實,并非Getty公司對案涉圖片享有著作權的證據。
具體到當下的事件,視覺中國是否如其所言,擁有涉事圖片“清晰完整的授權鏈條”,目前尚無定論。戴建峰在16日上午公開表示,他已和作品授權公司Stocktrek Images確認,Getty Images無權轉授,視覺中國沒有其攝影作品的銷售權和版權。
事件中,8萬元索賠金額是否合理,也是網友關注的重點。
“每張500元賠償額是根據法定賠償最低限額計算的。”王影航說,在司法實踐中,鑒于版權商業維權行為的多發性和危害性,法院會根據具體侵權情節和照片的市場價格來綜合估算賠償金額。
焦點二:圖片版權糾紛為何頻發?
專家解讀:商業圖片市場代理鏈條復雜埋隱患
商業圖片領域版權糾紛頻發,原因何在?
在王影航看來,許可使用合同規定事項不明確,是產生糾紛的核心原因。
“本事件中,攝影師認為自己并未許可Stocktrek專有使用權,Stocktrek的回應也證實這一點,但視覺中國似乎認為其享有專有使用權。”王影航認為,可能是許可人與被許可人未就許可使用權利的類型提前進行約定,導致出現權利行使沖突,進而產生糾紛。
商業圖片市場背后復雜的代理鏈條,也給糾紛產生埋下隱患。
“著作權從作品創作完成之日即產生,無需向商標或專利那樣通過登記、注冊來獲得權利。”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付麗莎介紹,視覺中國等商業圖庫的一些圖片素材并非直接來自攝影師,而是上游的圖片經銷商。
“在作品被層層轉授權的情況下,攝影師作為圖片的創作者往往不知道作品最終被許可給了誰銷售,也不知道使用者是否經過合法授權。”付麗莎認為,缺乏公開透明的授權信息對接渠道,也是產生著作權糾紛的原因之一。
今年5月,視覺中國曾公開表示其版權素材來源于平臺上游,除了專業機構供應商和公司自有版權內容、也包括大量個人創作者上傳的素材。
記者發現,對個人創作者而言,相關投稿規則不清晰,同樣給版權歸屬帶來爭議。攝影師阿聰就曾接到自稱“視覺中國圖片編輯”的工作人員的電話,詢問他是否愿意將作品投稿到其網站。如果同意,可將照片發送至工作人員指定郵箱。
“通過這種人工方式上傳作品,攝影師和視覺中國之間是沒有簽署任何合同的。”阿聰說,如果圖片被使用,他會收到每張約20多元的報酬,但并不能追溯圖片具體被使用在何處。
焦點三:“碰瓷式”維權危害幾何?
律師建議:將惡意維權者“記錄在案”
這不是視覺中國首次陷入圖片版權爭議。2019年,視覺中國就因將黑洞照片、各大企業商標等納入圖庫收費而引發“眾怒”,也在當年被監管部門處罰并約談。
但近年來,由視覺中國主動發起的相關侵權糾紛仍時有發生。據網絡公開的企業風險信息顯示,視覺(中國)公司旗下子公司華蓋創意存在6684條司法案件信息,超95%案件身份為原告,案由多為著作權和侵害作品網絡傳播權糾紛。
這類涉嫌“碰瓷式”的維權招致不少人的反感。據阿聰觀察,身邊的攝影同行對商業圖庫的版權規則普遍不滿意。
“視覺中國認為轉包過來的作品有銷售權也有版權,這讓原創作品變得非常廉價,損害了原創者的權益。”入行多年的攝影師老張表示。不過他也坦言,這一現象同樣與部分攝影師版權意識不強,為追求經濟利益低價出讓版權有關。
“從商業模式來看,一些企業用低價從分散的權利人手中收集版權并建立集合性的圖片平臺,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商業維權從而獲取高額賠償。這些訴訟倒逼法院壓低作品的賠償金額,也逆向造成了圖片市場交易價格的下跌。”王影航表示,這類現象如果形成惡性循環,有悖于著作權法激勵創新、促進文化繁榮的初衷。
針對此類維權行為被濫用的現象,有關部門應該如何規制?“行政部門不宜過渡干涉市場行為,但可以考慮對涉嫌惡意維權的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以達到警示作用。”付麗莎建議。
王影航建議,完善行業內許可事項統一規范和標準,同時針對許可使用合同簽訂可能涉及的法律風險進行普及,并提供規范的合同參考模板。“對于攝影師而言,在平臺上傳自身作品時,一定要看清楚平臺用戶協議中對著作權的歸屬是如何規定的,清楚約定許可或轉讓的權利種類。”王影航說,使用者也需厘清圖片是否具有合法來源,注意對方是否享有著作權。
南方+記者 孟健 關喜如意 杜瑋淦
【作者】 孟健;杜瑋淦;關喜如意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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